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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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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企业注册AQSIQ登记代办服务

国外供货商申请注册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注册登记申请书;
  ①申请书下载,企业尽可能填详细。 
  ②然后我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 我们会在AQSIQ网站http://scrap.eciq.cn/)上正式提交申请受理后会有正式的申请书.
  ③正式的申请书需要国外的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然后邮寄到国内。
(二)经公证的税务登记文件或商业登记文件;
   ①商业登记文件或者税务文件上必须要有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人代表三个信息。
   ②需要将税务文件或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拿到当地官方公证机构公证,公证的要求就是让官方公证机构证明:“所提供的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和你们的原件是一致的,没有做过任何修改”。
   ③这个公证过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税务文件要邮寄到国内。
(三)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说明;
这个会在ISO9001的文件里有明确规定,不需要单独提供。
(四)标明尺寸的固定办公场所平面图,有加工场地的,提供加工场地平面图,能全面展现上述场地实景的视频文件或者4张以上照片;
   ①照片要求:办公室照片要从不同的角度拍摄能反映整个办公室的情况;提供的照片中至少有一张能把公司名称照进去,如果办公室里没有公司名称的牌子,可以去新做一个挂上然后拍照
   ②需要有能证明公司地址的照片。例如街道名称、门牌号码、大厦名称、楼层号等照片。
   ③ 办公室的平面图需要标明长和宽,并要标明每个部门的名称和面积。
(五)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及相关作业指导文件。
   ①企业提供ISO9001证书复印件,作业指导文件由于涉及到专业的知识,所以这个文件由我们来完成。我们编写的文件在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认可后,总局会将作业指导文件邮寄给ISO9001的认证机构,让他们确认文件是否是有效本本,因此ISO 如果是企业自己办理的,客户必须要和ISO认证机构协调好,如果认证机构不能确认文件,AQSIQ就无法获得。
   ② 如果是通过我公司办理的ISO9001 我们会帮企业和ISO认证机构沟通,解决文件确认的问题。通过我公司办理ISO9001的时间大约是1个月左右。

AQSIQ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一:企业通过邮件或传真形式提供基本资料。
 
二:我公司收到材料后先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行网上申请,获得注册申请号后,打印正式申请书。
 
三:企业邮寄书面资料;其中申请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文件复印件需要在当地官方公证机构公证,公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另外提供的公司注册文件中必须包含: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人代表信息,如果提供文件中无上述信息则是无效文件。
 
四:在收到企业邮寄的书面材料后,我方会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帮助企业编写质量控制管理文件(废物原料采购和出货管理规定,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检测设备校准管理规定等)。
 
 特别提醒:已获得ISO9001认证证书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虽然有上述文件,但和质检总局对废物原料控制标准要求差距很大,自行提交文件基本都达不到审核标准,所以ISO作业指导文件必须要重新编写。
 
五:所有材料备齐后,会正式递交申请材料给国家质检总局提请审核。同时我方会将材料提供给申请企业备份,并就相关废物原料的作业文件及中国关于进口废物原料控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讲解,使企业充分了解中国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六:国家质检总局在收到,总局会将提交的相关作业指导书和ISO9001证书邮寄给ISO 发证机构去确认,证书和文件的真实性,必须要在ISO认证机构回函确认后,总局才进行文件评审工作。
 
七: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对提交的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上报检验监管司,代检验监管司批准后,上报局领导签字审批,审批后按照规定统一颁发证书。
 
八:证书邮寄,申请工作结束。企业在获得AQSIQ注册证书后就可以向中国出口相关废物原料.

AQSIQ境外供货企业注册常见问题
 
国外供货商在进口废物原料电子监管系统上成功提交注册登记申请后,如发现录入系统的信息有误,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进行网上变更操作

国家质检总局认可何种机构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的商业登记文件或税务登记文件进行公证的文件?香港地 区 企业如何办理公证?日本、荷兰、澳大利亚企业如何办理?
答:国家质检总局认可国外供货商所在国的外交部门、官方的公证部门或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对申请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的商业登记文件或税务登记文件进行公证的文件。
香港地区应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69号)的规定办理相关公证。
废物原料供货商出具以下几种文件的原件,则无需提供上述机构的公证文件:日本各地方法务局出具的商业登记簿誉本;荷兰商会(KAMER VAN KOOPHANDEL)出具的纸质版本的商务注册文件;澳大利亚ASIC(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出具的商业登记文件(需有ASIC官员手签名)。

 

对商业登记文件/税务登记文件复印件进行公证是否有效?
答:有效。

注册登记过程中遇到疑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咨询?
答:国外供货商可以通过拨打咨询电话13814111007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
13814111007@163..com咨询注册登记申请问题。

是否只有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RIOS体系认证的国外供货商才可申请注册登记?
答: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很多,ISO9001、RIOS体系认证只是其中两种,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只要经官方或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都可申请注册登记,但该认证体系需获得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认可。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申请必备条件。

国外供货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由中国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国家质检总局是否认可?
答:认可。UKAS  ANAB 标志 都可以认可,只要是正规的ISO认证机构。

以前没有直接向中国大陆出口废物原料的国外供货商,可以申请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吗?
答:可以,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具备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9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申请注册登记的国外供货商能否在文件评审不通过后补充材料?
答:经文件评审不通过的注册登记申请,国家质检总局将直接签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不予注册登记通知书》,不允许国外供货商补充材料。需要重新提交材料。
国家质检总局受理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及审核是否收取费用?

答:受理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以及审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外供货商实施现场检查是否收取费用?现场检查如何实施?

答:现场检查不收取费用,但进行现场检查需要由被检查企业协助考核人员办理签证手续并提供必要的交通和住宿等方面的协助。
现场检查前,国家质检总局将书面或传真通知被检查企业。由国家质检总局派出的专家在现场按《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现场检查记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8号附件8)结合供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检查。
新批准注册登记的国外供货商在获得注册登记的1-2年内均要通过现场检查。

已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变更注册登记内容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已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变更注册登记内容应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其中国外供货商地址、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国外供货商需要提供变化前后的经公证的官方文件。

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已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是否可以申请增加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国外供货商能否在国家质检总局做出不予增加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的决定后再次提交申请?
答: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已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可以申请增加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国外供货商可在国家质检总局做出不予增加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的决定后再次提交申请。
目前尚未有国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废物原料(橡胶废料、矿产品废料、皮革废料、硅废料等)暂不受理注册登记申请和增加注册登记种类的申请。一旦相关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发布实施即可申请。

国外供货商应如何办理注册登记证书的延续手续?
答:国外供货商需要延续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在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90-180日间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延续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延续或变更申请均需先登录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系统(网址为:http://scrap.eciq.cn/)递交电子申请,随后邮寄书面材料。具体事宜可以致电:8610-58797570-818 18610274718

国外供货商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变更、延续注册登记资格?
答:可以。国外供货商应先登录系统递交延续及变更申请,随后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我司。申请书可由系统生成并打印,也可下载并打印填写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8号附件。

国外供货商的注册登记证书已过期,是否需重新办理?
答:未按时提交延续申请的国外供应商,在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期满后,其注册登记资格自动丧失,应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重新办理申请。

我司不慎将注册登记证书遗失,应如何补办?
答:注册登记证书遗失,国外供货商应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注册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和补发申请。


国家质检总局通过怎样的形式告知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受理、审核情况?

答:国家质检总局会通过邮寄通知书的方式告知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受理、审核情况。通知书或证书将邮寄至国外供货商办公地址。另外,国外供货商在电子提交注册登记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可以获得查询密码,了解申请注册登记工作的评审进展状况。

中国环境保护技术法规和相关环境控制标准资料目前主要有哪些?可从哪些途径得到?
答:中国环境保护技术法规和相关环境控制标准目前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国家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 进口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等。这些法规和标准,注册登记申请企业可以访问中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  或通过互联网络检索到。

进口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应如何准备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答:(一)《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书》:应按照《<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的要求,通过“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在线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生成。注册申请书需有法定代表人手签名和企业印鉴原件,需提供正本。

(二)经公证的税务登记文件,有商业登记文件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商业登记文件:税务登记文件指申请企业的税务登记证明,商业登记文件指申请企业的工商登记及特殊经营登记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除日本、荷兰、澳大利亚地区之外的国外供货商,税务登记文件和商业登记文件的复印件都需经过公证。提交的登记文件及公证内容,均需有中文翻译件。日本各地方法务局出具的商业登记簿誉本、荷兰商会(KAMER VAN KOOPHANDEL)出具的纸质版本的商务注册文件及澳大利亚ASIC(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出具的商业登记文件(需有ASIC官员手签名)也都需要翻译成中文。

(三)组织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说明:指企业涉及质量控制管理的部门及其岗位职责,可以用文字说明,也可以用框图表示,应和申请书相关部分内容一致。

(四)标明尺寸的固定办公场所平面图,有加工场地的,还需提供加工场地平面图,能全面展现上述场地实景的视频文件或者3张以上照片:指固定办公场所和加工场地的地址、标有尺寸和计量单位的平面图,以及上述场地的真实、完整视频文件或者3张以上全面展现上述场地的照片;

(五)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RIOS体系等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及相关作业指导文件:指企业经官方或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所获得体系认证证书,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RIOS体系等认证证书,请提供证书彩色复印件,并附中文翻译件。同时,提供相关规范的作业指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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