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全站搜索:
   链接频道

 

 

 

 

  更多...

商标基础知识

商标基础知识

注册商标有效期限问题


根据《商标法》第37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从商标注册实务来看,商标核准注册之日即是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后的第二天。
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附送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并缴纳续展规费。注册商标续展的程序比较简单,商标注册人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缴纳规定的费用,即可获准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局核准续展注册后,发给注册商标续展注册证明书,发布注册商标续展公告,并在《商标登记簿》中加注续展登记及日期。

返回目录


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22号天安国际大厦2105室(原1806)   免长途费直拨电话:4006-520-166

联系电话:025-82022110      传真:025-83115833   节假日服务电话:138-14111-007

本站服务内容:南京商标注册  南京经营许可证代办 南京离岸注册  南京双软认定  南京进出口权 南京公司注册

版权所有©2021  南京为尔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willwin88@163.com

    QQ:723945397    MSN:naka_yq@hotmail.com    苏ICP备09078175号

友情链接: 济南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天津代理记账 番禺商标注册 南京房产纠纷律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